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请2025年10月1日前因道路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被我大队暂扣车辆的车主请带齐相关车辆手续速来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视为无主车辆,届时将会同市财政、发改、商务、纪检等部门予以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8日
责编:陈姣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出席“中俄教育年”开幕式侧记
时政微观察丨文以载道 以文化人
微视频|守护万物共生
国际锐评丨世界百年变局中的关键恒量
网传“深圳龙岗发洪水”系谣言(2026·05·22)
守护生物多样性 共筑生态新家园——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
天天学习|一叶茶香 四重深意
学习笔记丨“推动中俄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下载APP
分享到